含笑百步颠

来自:Mouse On Mars

我刚睁开眼睛,就知道自己陷入了困境。虽然视线还是很模糊,但是眼前一片金黄,所以我知道自己到底还是大意了,不出意外的话,我现在已经被五花大绑,而且全身穴道也被点上,可能连嘴巴里面都塞了王老财的裹脚布。等到眼睛适应了周围的光线,我发现自己果然被绑在一张木床上,王老财这个混蛋居然把我裹得像个木乃伊,而且布条居然都打的死结,只给我剩下一双眼睛和嘴巴鼻子呼吸的空间。

之前王老财请我吃饭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他居心不轨,而且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无论他用黯然销魂散还是鹤顶红我都对策。我自己随身带了两个杯子,所以无论他的药放在酒里还是杯子上,他都无法避免和我一块中毒。我还随身带了银针,好刺探酒菜里是否有毒。即便如此,我还是中计了,王老财这个吝啬鬼当然舍不得给我下那些极品的毒药,但是居然在酒里下了白加黑的黑片。等我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我已经倒在了桌下。

我醒后没过多久,王老财便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他的管家刘二。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刘二一直在守着我,等我醒来便马上去通知王老财。因为王老财也喝了和我差不多的加白加黑的酒,我醒的时候,王老财自然也差不多就醒了。王老财脸上绽出一个可以把他的脑袋分成两半的血盆大笑:“我的白加黑还不错吧?为了迷倒你可花了我十块钱呐,我可不会白白花这钱,所以我把你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拿去当铺当了。没想到当铺老板前几天居然收了两颗含笑百步颠,所以剩下的钱我就把这两颗给买了。当然,我不会独占的,当然会分你一颗咯。另外一颗嘛,就当做是你睡着时候喂你吃的十香软筋散的药钱啦。”然后王老财扒开我的嘴巴,抽出我嘴里的裹脚布,把一颗茴香味很重的药丸塞进我的嘴里。这个混蛋,明知道我讨厌吃茴香,昨天的酒里有茴香,菜全都做成带茴香的,就包子也都是茴香味的,居然买颗毒药也要用茴香裹一遍。

等到他迫使我吞下药丸之后,他又咧开大嘴巴:“我还有样好东西让你看看。”他回过头对着刘二招了招手,刘二点了下头退了出去,不多久,他带着阿瑟走了进来。虽然看到她我心里觉得很慌乱,表面上我仍故作镇定:“阿瑟,你也来啦,来了也不说一声,我还没起床咧。”王老财又招了招手,刘二走过来,用剪刀把我身上的木乃伊装束给除去。刘二退到一边之后,阿瑟看着我笑了起来:“浩二,许久没见,衣服什么的都很新潮嘛”。我往自己身上一瞧,身上穿的T恤和短裤都被画上了猪头。我很无奈,心想回去又得用手洗了。

我躺了一会,等到全身的肌肉恢复状态了,我才起身,往前走了一步。王老财看到这情况,连忙往后退,把阿瑟推到他前面:“你再走一步我就杀了她。”我只好拉过床边的椅子坐了下来,屁股被布条绑得有些发麻,坐下去犹如一根根针扎一般酥麻:“王老财,你都给我下了双重毒药,还怕什么。”“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王老财在阿瑟后面露出他那二狗子的猥琐笑容。

阿瑟似乎毫不在乎我的处境,眼睛在四处打量房间的装饰,环绕一周下来,眼里充满了鄙夷:“浩二,这房间装修得太差了点吧,你看那桌腿,一只豹纹,一只虎纹的,居然还写着驴。”王老财忍不住大叫起来:“那不是驴,那是LV。”“打字出来明明就是驴,别不承认,别以为自己没文化,别人就都没文化。”王老财有些愤怒了,用手狠狠拍了拍桌子,一颗药丸从他袖子里滚了出来,刚好滚到我的脚下。

我拿起来闻了闻,和刚才的药丸一个味道,是另外一颗含笑百步颠。于是我心生一计:“王老财,我和你打个赌。”“死到临头的人了,还打什么赌?”王老财哈哈笑道,然后又把阿瑟推到他面前,“你别以为可以趁着我笑的时候把含笑百步颠扔进我嘴里。”我装作很失落,“这都被你看穿了,我已经没其他办法了,不如我们就真的打个赌吧。”

王老财看了看我的脸色,有些心动:“如果我赢了,能得到什么?”“你可知道我的绝技是什么?”我问他。“江南浩二,点菜成财,”王老财眼中突现绿光,“莫非……”“不错,如果你赢了,我将这功夫秘籍传授给你。”“如果我输了那又如何?”“那就将你的财产给阿瑟,如何?”我故意没有说我自己如何处置,让他觉得我没有胜算。

王老财跺了跺脚,捏了捏手心:“好吧,赌什么?”“这含笑百步颠,必须是在走出百步之外才会死,没错吧?”我故意说得语气很重,仿佛我真的要和他打赌一般。“没错,这是由几十个毒药学家一块配置的,一步也不会有差错。”王老财一脸的得意,“莫非你想试试?”“我打赌我走不出一百步便会死。”我狠狠对他说。随后看了看阿瑟,阿瑟眼神里显出了一丝绝望。“哈哈,废话,这毒药的毒性岂是你能知道的。”王老财忍不住捂着肚子大笑起来。“这么说,这个赌已经定下了?”我已经感到自己将要成功。“你的武功秘籍我要定了,但是你要是赌输了,我去哪里找秘籍?”

“秘籍就藏在阿瑟家猪圈左数第二行,第三块地砖下面。现在我开始走了。”我快步走出九十八步,然后我忽然将第二颗含笑半步颠吞了下去。我定住,对王老财说:“你输了。”“为什么?”王老财对于我吞下药丸还是有一丝错愕。“因为我刚吞下的这颗含笑百步颠不会让我再走出一百步。”“可是打赌明明是说第一颗药丸。”王老财有些惊惶。“我没有说是哪一颗,我下一步就是第一百步,而这却是第二颗的第二步,如果药效确实,那我就会在下一步之后死,那你就输了。现在,你是不是还要赌这药的毒性多少?”

“我输了。”王老财瘫坐在地上,“我能不能用我的家产交换一样东西?”“你的家产现在是阿瑟的,你问她去。”我小心地坐到地上,生怕不小心再走一步。王老财转向阿瑟,阿瑟开口了:“不行。”王老财的脑袋马上垂落到地上。阿瑟顿了顿,继续说:“要三样东西,一,我要含笑百步颠的解药。第二,我要让你服侍浩二吃解药。第三,我要你在这桌子上刻满“驴”字放到客厅,这辈子也不准搬出你的家。”

王老财这下全身都瘫坐到了地上,犹如一滩烂泥。

黄金家族

作为黄金家族的子孙,你身上流的血是高贵的,骄傲和荣誉是与生俱来的。同时也是你毕生应该坚持和发扬的,并把它一代代的传给你的子孙,使黄金家族永远在长生天之下兴旺繁衍。

你需要努力,但当你被逼而不得不去饮那浑浊的班竹尼湖水的时候不要气馁,这时候要记得你是黄金家族的后裔,你身体里高贵的血液,你肩负的任务和你要传承的东西。在湖边还有长生天赐给的野马肉,事情总是不太坏的。

但是你心里要记住是谁让你去饮的浑浊的湖水,无论他是诸侯王公和是野鼠黄羊,你要记住。恩仇必报是黄金家族家训。圣母柯额仑说过,我们不能死,我们身上肩负着黄金家族复兴的大任,土拨鼠和野葱也能活命,重要的是我们心中有仇恨,仇恨让我们不但活下去,而且要强大自己,去杀掉仇人,不论他是谁。

心里的仇恨已经足够了,就不会计较去流多少血汗来强大自己的部落,一天没有强大起来就一天不能懈怠。仇人就在你的眼前,不论是黄金家族的骄傲和荣誉还是作为中兴己任的你都是不能放弃的。让心中的仇恨在心头打上烙印,把长生天的气力在你身上发挥神力,用你锋利的马刀去砍掉仇人的头颅,并用马蹄把它踩的粉碎。

从现在起要每天问问自己,你的马刀煅打的足够锋利了吗?你的力气练得像纳牙阿一样了吗?你的骑射技术像哲别一样精湛了吗?你的魄力像太祖和蒙哥一样吗?

也许现在正在被塔塔尔人和蔑尔乞人以及乃蛮人追击和压迫,也要向金国的皇帝称臣纳供,但这都不要紧。因为没有阿拉真沙驼和库页田之战就不会有野狐领大捷,没有北京攻坚战之挫就没有旗飘你沙不尔。

明天的饮马多瑙河在于今天一刀刀和一箭箭的积累,当你躺下时候只需要几尺的地方,但心里要装下整个的世界。时时刻刻问问比花喇子模更远的地方的天也和草原一样的蓝吗?

本文来自网络。感谢 麒麒格 推荐。

蜡烛,请熄灭

天使们开始陷入恐慌。
天堂口的火焰越来越明亮刺眼,让人联想到地狱里的那些火。

蜡烛。无辜的蜡烛在风中伫立。
被动燃烧的蜡烛,纯粹的灵魂。
等待着排队上天堂。

天使们已经连续加班很久很久,
可是被点燃的蜡烛们拖家带口有增无减。
7.23;9.9;10.13;11.16……
冰冷的数字构成的冰冷日期,
超载的蜡烛也无力温暖。

抱在一起取暖的蜡烛,泪流满面。
不知道为谁悲伤。
不知道丧钟为谁而鸣。

微小说001

“他看起来像条狗哎”,至尊宝假装没听见,也无力回头目送武士和紫霞相拥远去。从此他们地上鸳鸯鸟,他天上战斗圣佛。只是打那时起,他患上脱发怪病,用牛魔王牌洗发水也无济于事。50年后,他从猴子重新进化为人毫发不存,在紫霞和武士合葬的墓穴前伫立,喃喃自语:一根毫毛的生命只有24小时。

相对论·在路上

星空越来越近,地球遥远。
宇宙静谧舞蹈,仰望者抵达深处。
//
日光之下,阴影重生,你可以选择自己的位置。
你藏了起来,并且确保我去找的时候无功而返。
在不经意间留下蛛丝马迹。
一缕芬芳一声轻唤一个眼神。
我只好把自己也藏起来。
//
街灯往后,树木飘移。
地面越来越远,云彩呈现。
时间欺骗你,然后用更漫长的时间抹去创痛。
我到过很多地方,
为它们停留,但它们并不一定为我停留。
//
不管一厢情愿两相情愿不情不愿
不论一路向北还是一路向南
即使你停下来
我们,所有人,依然
在路上。

稻田守望者

父亲把腰身拉成一面弓
禾苗是射入泥土的箭镞
绿色羽翼直指青天
布谷布谷

夏雨如注
大河水涨沟渠水漫
小鱼儿离家出走迷失翠绿丛林
死而无憾

稻穗划伤手指
镰刀收割稻子
稻荏留给水田
谷仓沉实,喜悦轻盈

草垛堆出座座城堡
撒野的孩子在田间撒野
冰封的土地踩着哗哗作响
瓦檐垂落的冰凌是我们的光芒神剑

723·已经来不及

已经来不及
付出生命的急刹车
来不及阻止脱节的死亡轨迹
 
已经来不及
温州人民以及伤者的热血
来不及温暖挖掘机的冰冷坚硬
 
已经来不及
唱罢一曲红歌
罡飞已吹散热爱
 
已经来不及
猜到小白很像大白的谜底
平行世界就开始紊乱
 
已经来不及
回到这个世界的终点望一眼幸存者
星光黯淡烛火熄灭

爱的地下教育

彭导:

你好!我最近很困扰,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女朋友很喜欢我,但是我并不喜欢她,我自己是在美国留学,没有和她分手的原因,是因为我想回国之后可以有女生和我亲热,而且我如果要跟她分手,她也一定会很伤心。

您觉得我该怎么办?谢谢!

维山

维山:

你该去死。谢谢!

彭浩翔

来自:彭浩翔《爱的地下教育》

天空之单引号

蜘蛛侠前传

某夜。房门紧闭,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在屋子里爬行。然后我注意到,有一只硕大的蜘蛛在飞檐走壁。它大概知道自己是异类,把身体包裹在旧报纸里,在白色墙壁上穿梭。但我还是立刻识破伪装,知道它是一只巨大如斗的蜘蛛。

我在考虑要怎么样消灭它,又心生胆怯。现在双方相安无事,万一采取行动而无法一击即中,有可能反被其噬。犹豫间,下床起身打算进一步观察,然后发现床下的洞洞鞋有一只已经被咬坏了。

这时候,室友推门而入,然后他注意到墙上穿行的旧报纸,然后一脸稀奇的说:有妖气。我赶紧跟他说小点声,得等时机成熟了才好下手。之后室友离开,屋子再次只剩我和蜘蛛怪。我无意瞥见一张小纸片,上面是扭曲的几个字:速速给我买鞋!我知道是蜘蛛写的,很诧异它要鞋子干嘛呢?(梦醒时分,才想到我这一买得给它买四双啊,这不是讹我嘛!)当时也没多想,就问它,你会写,你能听吗?蜘蛛望着我点点头。这让我又是一惊,刚刚和室友说的话岂不是让它全听到了。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说你要什么款式的?蜘蛛毕竟不能说话,突然就把口器伸向我头部,瞬间就进入我脑海去审视我记忆中鞋子的产品LIST。真高级。我的库存太有限,蜘蛛不满意,就直接在我脑子里说,随便买吧。

我顺从的给蜘蛛买了鞋子,它从报纸中显露真身,没想象中那么大,但确是非同一般。

蜘蛛高高兴兴的穿上新鞋,然后得意忘形,不小心自己把自己给踩死了。

我终于长舒一口气,正准备咧着嘴笑着醒来,却突然再次真切感受到之前蜘蛛口器与我对接时的阵阵酥麻与惊悚,它并未离开。我只好惊醒。

是为蜘蛛侠前传。